【精选】还款承诺书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还款承诺书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还款承诺书 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实际,就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诉讼主体的审查
(一)一般性审查
1、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应注意对当事人身份真实性、姓名或名称的准确性,以及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审查。
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身份证明资料;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档案、社团资格登记证等登记资料;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发生变更的,应以变更登记资料为依据。
3、通过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除应确定各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资格外,还应查明是否存在诉状中所列诉讼主体与实际参加诉讼的主体不一致、诉状中所载明的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自然人的姓名与其身份证载明的姓名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与其公章使用的名称不符的情况,以及因诉状中载明的当事人出生日期不准确而影响对其民事行为 ……此处隐藏7751个字……款协议
通常情况下,《还款承诺书》是借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出具给借钱债权人的,一般只有债务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没有借钱债权人的签名或盖章来确认。因为没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来确认,所以就会为将来纠纷留下了隐患,双方都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利益考量来否认还款承诺的效力。
债务人可以说,还款承诺只是自己的单方意思,借钱债权人并没有认可,所以应当无效。借钱债权人也可能会说,还款承诺只是债务人的单方意思,并没有我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我方不予认可,应当是无效的。所以最保险的操作方式当然是签订内容详备的还款协议,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所以双方都无借口来否认其真实、有效性。
实践中,如果不是签订还款协议,而是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以防留下隐患,借钱债权人一定要在《还款承诺书》的落款处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其实一旦借钱债权人在《还款承诺书》中确认,还款承诺书也就变成了还款协议了。
上文详细的分析了出具《还款承诺书》时的一些注意事项,主要是从维护借钱债权人的利益角度来设计《还款承诺书》的内容,以便最大限度的维护借钱债权人的利益。但在实践生活中,每份《还款承诺书》的出具都是双方博弈的结果,是双方优、劣势权衡下的产物。
在每一个具体的个例中,因为主、客观情况的限制,借钱债权人也未必能完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书》。这时借钱债权人只能通过各种途径不断给债务人施压,争取尽量多的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作为借钱债权人一定要有这样的相关的法律思维:制造违约成本,才能激励守约行为。你不能依靠债务人的道德,指望他诚实守信来守约,一定要以利益为出发点来设计奖惩措施,这样才能敦促、激励债务人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