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 方: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村(居、社区) 代 表 人:
乙 方:姓名: 身份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居、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 甲方承诺的内容
1、 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扶持、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 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发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 ……此处隐藏5483个字……p>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孕情、优生健康检查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告知甲方并进行登记。
3、做到按政策生育、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主动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措施。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应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4、外出务工时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达现居住地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生管理服务。
5、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承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6、乙方未履行约定承诺的,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之前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予以返还。
二、协议期限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城关街道办事处(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___________
___________村\社区(盖章) 诚信小组成员: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